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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用期遭辞退 押金难取回
发布时间: 2008-5-23 8:58:16 被阅览数: 935 次 来源: 南京招聘网
 经过10天的岗前培训,外来工兰某开始了他在牡丹大酒楼五里亭店的保安试用期。试用期第二天,由于在值班期间脱岗接听电话,兰先生遭辞退。但是,10天的岗前培训期工资却迟迟未能取得,服装押金也索要无果。

  2月18日,急于求职的兰先生在报纸上看到牡丹大酒楼发布的招聘信息。当日面试合格后,酒楼方面开始对他进行岗前培训。

  根据兰先生与酒楼方面达成的岗前培训协议,培训结束后,如考核合格,兰先生将被正式录用同时进入试用期。酒店方面表示如果被录用,前10天的培训期将按试用期标准支付兰先生工资。

  据兰先生介绍,培训期的第1天,酒楼方发给他一套保安制服,收了他200元押金。通过10天岗前培训后,兰先生正式进入试用期。

  2月29日,是兰先生转入试用期的第二天。值班期间,兰先生接到母亲的电话后,擅自离开站岗的地点,到附近接听电话。值班经理发现兰先生脱岗后,双方发生了口角。

  在试用期的第二天发生了这样的情况,酒店方面觉得兰先生不适合这个岗位,于是作出了辞退兰先生的决定。

  但兰先生告诉记者,遭辞退后,酒楼方面未返还当初交纳的200元制服押金。至于12天的工资,酒楼方以未能通过考核为由不予支付。兰先生表示,他在通过了10天岗前培训后,顺利通过了考核并进入试用期。如果考核不合格,就应该在10天期满时立即辞退。

  5日上午,记者随同兰先生来到牡丹大酒楼五里亭店。对于兰先生提出的问题,相关负责人表示,根据协议,在岗前培训期内被辞退,是不能发工资的。酒楼方面认为,兰先生过了10天培训期后没多久即被辞退,应视其为考核不合格。但店方仍将返还服装押金,同时支付12天的工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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